JGJ39-2016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為保證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質量,使建筑設計滿足適用、安全、衛生、經濟、美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規范。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托兒所、幼兒園的建筑設計。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圖集
前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09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9]88號)的要求,規范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 39-87進行了修訂。
本規范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術語;3.基地和總平面;4.建筑設計;5.室內環境;6.建筑設備。
本規范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增加了“術語”、“室內環境”的有關技術內容及規定;2.增加了“安全保障”、“環保”、“節能”方面的相關規定;3.取消了“防火與疏散”、“建筑構造”等章節,將其內容移至相關章節。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黑龍江省建筑設計研究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寄送黑龍江省建筑設計研究院(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果戈里大街1號,郵政編碼:15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