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退稅怎么弄,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 匯算清繳。小編在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下教程如何進行退稅。
步驟一:先下載注冊
步驟二:填寫專項扣除信息
很多年輕人都在外租房了,租房會是一大筆支出,今年退稅可以退除掉房租的稅收。讓大家可以都能退稅。
步驟三:進行申報
退稅基本知識
知識點:一個公式
應退或應補稅額=[(①綜合所得收入額-②60000元-③“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④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贈)×⑦適用稅率-⑧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啥啥啥?
中括號、小括號、又減又乘
都啥內容?
咱們按序號一一解釋
①“綜合所得收入額”包括四項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
工資薪金
勞務報酬
稿酬
特許權使用等
②至⑥五項內容可以減除后再計算年度應納稅額,即
個稅起征點60000元/年
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
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和大病醫療支出等專項附加扣除
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⑦適用稅率和⑧速算扣除數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綜合所得適用)
完成這一步
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
計算完成!
“退稅”還是“補繳”?
這是一個正負數的問題
計算完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后,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
得出結果為正數(如“1350”),則需要補繳相應數額(1350元)的稅款;
得出結果為負數(如“-1350”),則可得到相應數額(1350元)的退稅。
隨后,可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知識點再來一遍↓
計算公式:
應退或應補稅額=[(①綜合所得收入額-②60000元-③“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④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贈)×⑦適用稅率-⑧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年度匯算不涉及這些所得
依據稅法規定,年度匯算不涉及
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
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算好了嗎?
算對了嗎?
( _)
相信大家的數學能力
那問題來了:
我計算得出結果是正數,無論數字大小,都一定需要補繳嗎?
而得出結果是負數,但不辦理年度匯算,能退稅嗎?
哪些人可以不辦,哪些人要辦?
03
三類納稅人可以不辦理年度匯算
根據有關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稅的。
兩類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依據稅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